喂!一切皆緣起,了悟緣起無自主,變彼變此假幻現,如旋火炬現輪像。

到 目前為止,我們已經認清了我執和我愛執,可是,它們的根仍然來自緣起。我們必須明白,一切現象皆無自性、是空性,其現象自性空。這並非說它們不存在或者 “無”。一切現象之自性空,是指其無自性,所以它們並非永恆不變的。一切依賴緣起而成立,故要明空首先必須明白緣起法。一切現象乃緣起而生,我們明白這 點,就容易明白空性了。所謂的“空”,是指唯名有、唯依靠緣起產生、唯賴安名而存在,並非獨立存在,可是卻不是指“無”。如果我們說一切有自性,那麼就等 於是說它們永遠不能被改變,可是事實確實它們分分秒秒都在改變,所以這顯然並不能成立。如果說一切皆無,這就是說因果善惡果報也不存在,這是明顯不正確的 斷見。正確的見解,是指一切有緣起而假名安立,譬如說衲面前這塊桌布,本來它只是內地某城市生產的一些線,這些線被組合在一起了,成為一塊東西,然後我們 把它放在桌子上,它才被稱為“桌布”。如果我們不把它放桌子上,這些內地某城市生產的線組成的這塊東西還在,可是“桌布”卻不見了。所以,“桌布”的存 在,其實就是一些條件、因緣的組合,然後我們給它一個名字——“桌布”,它才能存在,而從來沒有一塊單獨存在的桌布。我們不能說一切有自性,但必須更謹慎 不要錯以為一切不存在。所以,龍樹祖師爺說過,正確的見必須是緣起和空性互為助伴才能建立的。如果了悟正確的空見,我們會對業、因果更為深信。

我 執和我愛執,它們本身也是沒有自性的,因此它們能被改變、毀滅。從無始以來,它們便存在於我們心裡,導致我們每天有時快樂有時痛苦,不斷在輪回裡旋轉不 停。如果一天不除掉它們,我們便一天不能自在,仍將繼續痛苦下去,甚至說,如果我們持我執和我愛執而修廣大的曼達供,把曼達視為自性有,那樣修的功德也是 很有限的。不懂空性者,一切都如同實有,而如果我們能明白一點點空性的道理,便會很容易知道一切的來龍去脈,很容易能看破。

命如芭蕉無時新,壽如水泡無實心,如霧近觀散逸去,如陽焰般遠觀美,

如鏡中影視似真,如雲煙霧見若穩。

這段開示和無常相關。這段是在說明生命如同芭蕉樹那樣沒有實心、隨時可以倒下;也好比水泡那麼脆弱;好比煙霧和早上在平地上看到的陽焰現象;也好比鏡子裡面的倒影那麼似真卻假。

《利器之輪》和阿底峽祖師所著《菩提道燈論》或宗喀巴祖師的《菩提道次第廣論》的題綱不同,所以此段有關無常的開示說在全論的後部,而不是在按道次第科判排列的前面部分,所以我們在參修的時候必須自己調整先後次第。

我執敵如劊子手,看似實有不曾存,看似真實無實處,看似明顯超增損。

我愛執這個敵人,其實並沒有自性,我們看著它,以為它有自性,其實這只是暫時好象存在而已。輪回的根源在於我執和我愛執,它們導致眾生好象小孩在玩轉輪一樣,在輪回中不斷轉來轉去,永不休止。佛陀開示了空性的道理,讓我們依此除掉我執和我愛執,令我們得到解脫乃至佛果。

業輪如彼諸性質,如此同樣無自性,猶如月影現水面,業果諸種顯虛假,

雖只表像當取捨。

我 們在無波無浪的湖水上,就能看到月亮的倒影。為何我們能看到月亮的倒影呢?這必須依賴緣起具足,譬如無風的晚上、平靜的湖水等等。我們不能說倒影不存在, 但它的存在端賴各種條件的同時具備才能顯現。所以,我們在修行的時候,必須把空性和緣起兩邊的因素融合而修,通曉它們兩者不對立、不矛盾、不衝突,在明白 業果性空之同時,當知對善惡、黑白當作取捨,諸惡莫作,眾善奉行,這才是正確的中觀見。

夢中劫火燃燒時,雖無自性猶懼熱,地獄諸界無自性,因懼煉火應當斷。

我們雖說一切並無自性,但卻不是在聲稱它們不存在。譬如說,我們在夢中置身火災之中,這雖然並非真實,可是我們所體驗的痛苦卻很真實。再舉一個例子:地獄確實是無自性的,可是因為我們有業的緣故,我們仍然會體驗到實實在在的大苦,一點不虛。

妄想發時雖無暗,如於深穴漫遊走,縱使無明無自性,應以三慧除錯亂。

人 在生怪病的時候,譬如說我們發高燒的時候,可能會精神錯亂,覺得到處一片黑暗,哪怕你把病人帶到陽光燦爛的戶外,也於事無補;同樣的道理,輪回裡的眾生因 為無明,導致妄想、錯亂、顛倒,根本無法看到實況,所以他們執有為實。雖然哪怕這個無明也是無自性的,但如果我們要證悟空性和除去無明,就必須依靠聞法、 思維、修行才能成功。

樂手歡唱清歌時,音若分析無自性,悅音集起未伺察,人心煩悶得消除。

業與因果若分析,亦無本性之異同,諸法明現顯生滅,各種苦樂受似真,

雖僅表像當取捨。

如果我們不去分析、思維,在欣賞歌舞、音樂的時候,會覺得它很令人感動、很悅耳,就好像它是有自性似的。可是,如果經過觀察,我們會明白,這是音符、旋律、每一樂器、樂師等等很多因緣組合的結果而已。雖然它只是很多因緣組合的結果而已,但它的功能和效果卻不能被否認。

從苦樂的本身來說,它們確實根本沒有自性,而只是緣起,但我們仍須對善惡取捨。

水滴注滿瓶器時,非第一滴注滿瓶,亦非末滴個別滴,緣起聚集瓶注滿。

苦樂果報經歷時,非由第一刹那因,亦非最後刹那等,緣起聚集曆苦樂,

雖僅表像當取捨。

一 個水滿的杯,不是第一滴水造成的,也不是中間的某一滴,也不是最後的那滴。水是逐漸倒滿的,最後成為了滿杯。杯子、每滴水、倒水者、時間等因素,造就了一 杯水滿的杯子,缺一不可。緣起的道理,和這比喻相類似。苦樂的感受,也是因為過往業力的累計作用和組合,導致我們體驗到不同的結果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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