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甘露法洋》-- 《菩提道次第廣論》釋義開示
發誓後之學處 有關菩提心之學處,不同派別有不同的分類,但其精神一致。這些學處並非一種苛刻規條,而是為令已發之菩提心不失去及不退減。 現在衲分兩部分講說守護菩提心之方法,先說令今生不退菩提心的學處,次說令未來生亦不離菩提心的學處。
令今生不退菩提心之學處 這類學處有四條。
常念菩提心之利益 念菩提心的利益,是為了讓自心生善,樂於堅定地保持此心。 菩提心之利益很多,前面亦已說過不少。菩提心之利益是無形之物,若為具形質的話,恐怕連整個宇宙也裝不下它們!現在為了提醒一下,衲再把菩提心之利益歸納地說一下:
(1) 於發心後,即使沒太大的證量或修行,仍屬於大乘行者。 (2) 從此以後我們堪稱“佛子”之名。 (3) 發菩提心者縱使沒其他功德,亦能勝於羅漢等。 (4) 發心者從此為人、天應當禮敬的功德田。 (5) 積集功德之修持,因菩提心力而變得輕而易舉。 (6) 因心力大故,極大罪障均能在很短的時間內懺淨。 (7) 由於第五及第六點之緣故,我們一切所願皆能成辦。 (8) 已發菩提心者,人、非人、野獸及鬼類皆不能加害。即使不修護法儀軌,護法亦會自願守護。 (9) 不論修任何法,都能事半功倍,迅速成就。 (10)因著菩提心,行者最終能達至成佛的目標。
守護及增長發心 這裏分為兩支。
不舍發心 這是指不可捨棄發心。如果我們心想:“眾生這麼多,我不可能把他們全都救度!”,這便屬捨棄發心。
每日六次發心 在誓發心儀式後,我們應每天六次發心。我們應在面前觀想諸佛等,在他們的見證下,我們誦大乘不共皈依發心偈三次:
行者皈依直至成正覺 佛陀正法以及聖僧眾 因作佈施等諸修持故 為證佛境利普有情生
以上偈文誦三次為一遍,隨誦而發心。我們應日分三次、夜分三次進行發心,但若在日及夜間各一座中誦三遍亦可,甚至在一座中誦足六遍亦可。其實在我們的日常功課中,儀軌多早已包含這偈文在內了,所以並不一定要分開修誦。
不舍有情 “舍有情”與退失菩提心略有不同。捨棄發心是指我們在發心後,看到眾生太多、太頑劣,自忖力量不夠,感到氣餒而想:“我做不到這麼偉大的事!”之情況。如果對眾生中的其中一份子,例如仇家等,我們對他們不生慈悲,心想:“我當願成佛以利益一切有情,除某某外!”,這便是“舍有情”。這是我們不應作的事。
積集功德及智慧資糧 我們應每天供養三寶及勤作種種修行。
令未來生不離菩提心之學處 菩提心與比丘戒等不同。比丘戒等律儀之時限是盡形壽,于死時自動舍戒,所以我們不可能把這類戒帶至下一生。菩提心則不同。若於今生中未退菩提心,則在未來生中仍然生效,所以我們當努力令于未來生中仍不與菩提心分離。 這一支分為正、反兩方面,亦稱“應斷除之四黑法”及“應受持之四白法”。
應斷除之四黑法 四黑法是令我們的菩提心壞失的原因,所以必須斷除。
(1) 欺誑師長及長輩等 “師長”包括了根本上師、親教師、規範師及所屬寺院之方丈等。在佛戒中對師長之定義十分清楚,出家者應以此為定義,譬如說受比丘戒時,授戒儀式中就必定有十位師長,或于特殊情況下亦至少有五位;在授比丘尼戒時,則有二十位師長在場,這些都屬於此處所提及之“師長”。對在家人來說,佛法上之任何師長皆屬此列,我們千萬不可欺誑他們。 至於“長輩等”,乃指具功德者和對我們具恩德者,包括長老及父母等。對他們我們亦不可欺騙。 (2) 令無悔者生悔 譬如說我們對大乘行者說他們應修小乘,或對剛興大供養者說:“你應該把錢省下來自己用啊!”一類的話,令其生悔,便違犯了這一學處。 (3) 誹謗菩薩 “菩薩”是指任何已發菩提心者,所以大家不要以為只要不對觀音等聖像辱駡便沒違犯學處。對任何已發心之眾生,我們若以瞋心而作不好的言語,便已觸犯此學處。問題是我們根本不知道誰已發心、誰未發心。在寺院的僧眾中,便極可能有菩薩乃至佛的化身在內。在普通老百姓中,也一定有已發心者。所以,最安全的做法是把一切眾生一律視為菩薩。 (4) 欺誑有情眾生 這一黑法極易發生,輕至在賣貨時做手腳令買者多付錢,亦屬此列。若並非以煩惱驅使,而是為慈悲、對方之利益及或某種特殊原因,不方便說出真相,便不屬違犯此學處。
應受持之四白法 四白法即四黑法之相反行為。
(1) 不妄語。 此乃欺騙師長等黑法之對治。 (2) 引領眾生入於大乘 此乃第二黑法 —— 令無悔者生悔 —— 之對治。這並不指我們死纏爛打、強迫對方。若對方並不生大乘心,我們無法令其入於大乘,不屬違犯此學處。 (3) 于菩薩視為佛 這一點亦即剛才說第三黑法時講過的。我們應視一切有情為佛及菩薩等。這是對第三黑法之對治。 (4) 正直心 正直心剛好對治了第四黑法 —— 欺騙有情眾生。
違犯學處後之還淨方法 違犯學處有兩種層次,一為舍心,另一為退心。如果我們見眾生太多或太頑劣,心想:“我沒辦法利益他們!”或“我不能成佛!”,或者我們捨棄有情,即屬舍菩提心之列。若違犯其他學處,譬如說我們忘了一天六次發心或欺騙了有情等,雖是惡行,但不算是舍了菩提心,而只屬退心之類別。對退的情況,我們應以四力懺淨,但如果出現了舍失的情況,我們光是懺淨並不足夠,我們必須重新進行誓發菩提心儀式。 誓發菩提心儀式有三種意義,一是為令未得者得,二是令得已卻舍心者重受,三是令得已又未舍心者的心更加堅固。即使我們肯定自己絲毫未舍及未退心,若能於每月的十五等聖日或任何日子進行自受儀式,也是很好的一種修行。在自受時,應佈置好佛壇、供品等,觀想本師釋迦牟尼等聖眾在前,然後照剛才所教的方法進行。在誦文中,本來有幾處念到“阿闍黎耶存念”的地方,但由於在自受時師長並未親在自己的面前,所以應把此句改為“十方一切諸佛菩薩存念”,其他部份則不必更改,照誦即可。
|
上一頁 | 下一頁 |